今天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的出台通知》 ,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
小易读了下通知,金新基本可以理解为天津出台公积金新政,认贷执行“认房不认贷”。天津
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后,出台名下无天津房产 ,公积二次使用天津公积金贷款 ,金新可按照首套政策执行;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后不可再用。认贷
贷款程序
通知明确 ,职工家庭房屋套数核定以住房交易时 ,出台以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记载于住房交易合同文本上的公积购房套数为准 。
购房套数根据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中记载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所在页各项数值累计计算。金新
其中,认贷职工家庭住房数为0的,发放首套住房贷款;职工家庭住房数为1的,发放二套住房贷款;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职工家庭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职工离婚的